每份食材成本应来自实际使用的各项原料数量,而不是用厨房采购总额除以售出菜品数。采购价需换算到配方单位,并按可使用出成率调整。
从配方最小单位开始计算
若 1 公斤肉价为 120,000 印尼盾,可用出成率 80%,则可用部分成本为每克 150 印尼盾,而不是 120。120 克一份的肉成本为 18,000,尚未计入调味、配菜、包装与其他损耗。
保持成本假设及时更新
- 使用最新采购价或团队约定的平均价。
- 对去皮、修切或缩水原料计入净出成率。
- 保持公斤、克、升与毫升换算一致。
- 将食材成本与人工及间接费用分开。
- 原料价格或份量变化时重新评估售价。
食材成本率等于每份成本除以未税售价。不同业态目标不同,关键在于假设透明并定期复核,而不是套用一个统一比例。